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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签证(G)

2007-08-22

  G字签证系发给过境中国的人员。乘飞机直接过境中国且在华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的持印尼护照的机组人员和乘客,免办签证。

  一、须提供文件

  1、有效期6个月以上(自递交申请之日起)、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正本;

  2、《签证申请表》一份,并附护照照片尺寸半身照一张(黑白、彩色均可,粘贴在申请表上);美国公民需要递交《签证申请表》两份,照片两张;

  二、办理方式及时间

  申请人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旅行社、签证代办机构,按领区划分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无需提前预约,不接受邮寄申请。

  正常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特急可于当天15:00-16:00取证,另收特急费210,000印尼盾;加急可于第2至第3个工作日取证,另收加急费140,000印尼盾。

  三、签证费

国籍

一次过境

两次过境

印尼护照

RP 150,000

RP 230,000

美国护照

RP900,000

RP900,000

其他国家护照

RP210,000

RP320,000

  四、有效期和停留期

  过境(G)签证3个月、1次或2次有效,停留期为7-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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