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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签证(L)

2007-08-22

  “L字”签证系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因其它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

  一、须提供文件

  1、有效期6个月以上(自递交申请之日起),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正本;

  2、《签证申请表》一份,并附护照照片尺寸半身照一张(黑白、彩色均可,粘贴在申请表上);美国公民需递交《签证申请表》两份,照片两张;

  3、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第一次申请签证,需出示原中国护照原件。

  请务必如实、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或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拒签或延误旅行。

  二、办理方式及时间

  申请人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旅行社、签证代办机构,按领区划分到总领馆或大使馆办理。

  无需提前预约,不接受邮寄申请。

  正常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特急可于当天15:00-16:00取证,另收特急费210,000印尼盾;加急可于第2至第3个工作日取证,另收加急费140,000印尼盾。

  三、签证费

         国籍

 一次入境

 两次入境

 半年多次

 一年多次

      印尼护照

 RP150,000

 RP230,000

 RP300,000

 RP450,000

      美国护照

 RP900,000

 RP900,000

 RP900,000

 RP900,000

  其他国家护照

 RP210,000

 RP320,000

 RP420,000

 RP630,000

  

 

 

        四、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

  一次及二次签证的入境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签证停留期(入境后第一天算起)一般为30天。申请签证时签证官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需要适当增加停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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