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签证(L) | ||||||||||||||||||||
| 2007-08-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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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字”签证系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因其它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 一、须提供文件 1、有效期6个月以上(自递交申请之日起),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正本; 2、《签证申请表》一份,并附护照照片尺寸半身照一张(黑白、彩色均可,粘贴在申请表上);美国公民需递交《签证申请表》两份,照片两张; 3、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第一次申请签证,需出示原中国护照原件。 请务必如实、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或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拒签或延误旅行。 二、办理方式及时间 申请人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旅行社、签证代办机构,按领区划分到总领馆或大使馆办理。 无需提前预约,不接受邮寄申请。 正常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特急可于当天15:00-16:00取证,另收特急费210,000印尼盾;加急可于第2至第3个工作日取证,另收加急费140,000印尼盾。 三、签证费
四、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 一次及二次签证的入境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签证停留期(入境后第一天算起)一般为30天。申请签证时签证官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需要适当增加停留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