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公民服务 > 护照旅行证 > 护照旅行证须知
申办电子护照有关要求
2014-10-29 10:44
 

我馆将于11月中旬开始签发电子护照。申请普通护照新发、换发及补发的中国公民,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须提供相应照片并留取指纹与签名式样;有关事宜详见申办电子护照有关要求》此前已受理的护照申请,仍核发传统护照。有效期内的传统护照可继续使用至有效期结束。

申领电子护照主要流程如下:

1. 准备申请材料。请访问我馆网站http://www.visaforchina.org/SUB_EN/中国公民服务护照旅行证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其它旅行证件须知》以及《表格资料》栏目查询并准备所需申请材料,行填写、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签名栏及日期栏须留待递交申请时在领事官员面前填写。

2. 准备数字照片。按照《电子护照人像照片规格要求》准备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数字照片以及同版纸质光面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于申请表);拍照时请勿佩带饰物提示:

1) 请勿对照片进行修改或合成。数字照片及其同版纸质照片须由专业照相馆拍摄、洗印。任何自助式快照、黑白照、彩色打印机打印以及非相纸材质照片均不受理;

2) 数字相片仅受理刻制光盘形式,不受理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3) 电子护照对照片要求较高,递交申请前请确认已备妥合格照片

3. 来馆递交申请。申请人本人携带照片、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申请表格以及其他申请材料亲自来馆递交,并按照《电子护照指纹采集指引》与《电子护照签名采集指引》要求留取指纹与签名式样。

4. 取证与收费领取《取证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及取证。有关取证时间、收费标准等事宜,详见我馆网站 中国公民服务护照旅行证—《外交部推出改进国外护照服务工作系列措施》以及《收费标准》等栏目

5. 信息咨询查询。证件咨询查询专线:62-31-5682814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00-16:00电子邮箱consulate_surabaya@mfa.gov.cn

特此通告。

        驻泗水总领馆

           2014年10月28

《申办电子护照有关要求》请点击下列附件: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